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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在校生退宿相关问题的通知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杨序暄 信息来源:学工部 财务部 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8-09-12

  各相关部门、各分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文件精神,学院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居住。但有特殊原因确需外宿的学生,经学院批准后,可在校外住宿。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现将办理退宿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生办理退宿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生本人家在开封市区,经家长同意,可以在家居住。

  (二)学生患有疾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适宜集体居住的。

  (三)学院安排学生在外地实习,实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

  二、办理程序

  (一)学生本人填写《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退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开封市区的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患有疾病的学生需提供病历本及医院诊断证明,去外地实习的学生需提供教务部开具的证明),报所在分院审批。

  (二)申请退宿学生需分院领导在《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退宿申请表》签字、加盖分院公章,本人到所在公寓楼长处办理退宿事宜(验房间、交钥匙、签字),再由分院相关负责人进行汇总报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楼宇部, 加盖“手续已清”章。

  即:学生持已填写的退宿申请表→分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到所在公寓楼长处(验房间、交钥匙、签字)→上交分院相关负责人(汇总退宿信息)→楼宇部(加盖“手续已清”章)。

  注意:请分院将退宿学生名单按序号、学院、年级、姓名、性别、专业、学号、房间号、退宿原因、退宿时间、辅导员等相关信息制成表格,加盖分院公章于2018年9月28日前交于1号餐厅408室,并将电子稿件发到hdmslyb@126.com。

  (三)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楼宇部集中到学院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三、办理时间

  学生每次申请的退宿期限不应超过一学年,申请多学年退宿的学生应分学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办理退宿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为:

  (一)一年级学生(新生)申请第一学年退宿的,应在当学年9月1日至25日期间办理退宿手续。

  (二)高年级学生申请退宿的,应在上学年的5月25日至6月25日期间办理下学年的退宿手续。

  四、退宿有关要求

  (一)申请退宿的学生应以分院为单位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学院财务部门和公寓管理部门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办理退宿退款手续申请。

  (二)申请退宿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学院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退宿手续办理申请。

  (三)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于2日内搬离宿舍。

  请各分院按照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学生退宿工作严格把关,并加强外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附件:《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退宿申请表》

  学工部 财务部 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日

  备注:1、并这个字是否需再斟酌;

  2、注意:是否添加退宿汇总信息要求。(2019年考虑问题)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退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