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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杨序暄 信息来源: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发布日期:2018-09-17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明晰测评项目和标准,规范测评及评优程序,根据《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依照实施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测评的,测评项目应当发生在测评年度。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院评定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评先奖优、学生资助、学年鉴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综合表现满分为100分,学习成绩85分,其他综合素质成绩15分。

  第五条学习成绩计算办法。学习成绩为期末考试成绩,按每门课程第一次所修成绩计算。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

总课程数

  第六条其他综合素质成绩计算办法及量化标准。其他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竞赛40分,文体活动15分,担任职务10分,考证考级15分,科研能力20分。每项按照累积、封顶加分的原则,同一项目只能作为一类加分项计算,最高得分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计算公式为:

  各项素质得分总和×15%

  加分标准为:

  1.专业竞赛(40分)

  (1)参加各种综合素质竞赛(“挑战杯”、“科技创新”、“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6、5分;获得校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校指民生学院,院指分院,下同)。

  (2)参加专业技能类竞赛获得国家级、省级、校院级奖励分别加4分、3分、2分。如2-3人团队获奖,每位团队成员加分为相应级别奖项分值除以2;3人以上团队获奖,每位团队成员加分为相应级别奖项分值除以3。

  2.文体活动(15分)

  (1)在省、校、院级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个人单项奖的,个人分别加4、2、1分;省、校、院各项代表队成员,分别加3、2、1分,如获得相应级别集体项目奖项,个人再加2、1、0.5分。院级比赛取前3名,校级比赛取前8名。

  (2)在省、校、院级举办的演讲比赛、征文活动、辩论赛、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歌手大赛、形象设计、动漫创作等各类活动中获奖的,获得个人单项奖的,分别加4、2、1分;获得团体奖项的,个人分别加2、1、0.5分;参加学院、分院组织的文艺演出者分别加1、0.5分。

  (3)省、校、院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成员分别加3、2、1分;获得省、校级优秀志愿者分别加2、1分。

  3.社会活动(10分)

  担任校级以上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加10分,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8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加6分,青协主席团成员、班委其他成员、校(院)学生会部长加3分,寝室长加2分。担任多项职务者,只选择一个职务加分。

  4.考证考级(15分)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八级)考试者加6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者加3分,;获得国家主办或社会广泛认可的专业认证,高级加8分,中级加4分;通过托福、GRE、雅思等出国留学英语水平考试者加6分;通过商务英语、翻译等与综合能力提升有关的等级考试者加2分。

  5.科研能力(20分)

  (1)创新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主持人分别加8、6、4分,其他成员分别加3、2、1分。

  (2)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加6—10分,在其他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加3分。

  (3)专著教材:参编(合著)在学校认定的30家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每部加4分;参编(合著)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每部加2分。

  第七条 各年级分专业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委成员以及3名以上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本年级、本专业综合测评工作。

  第八条本细则从2018年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一、综合测评定量标准:满分为100分。

  本人专业素质成绩平均分 本人思想道德素质分

  综合测评分=———————————×85+ ————————×7.5+

  本班专业素质成绩最高分 本班该项最高分

  本人非专业文化素质、身心素质、能力素质成绩

  ——————————————————×7.5

  本班该项最高分

  二、综合测评中单项测评记分办法如下:

  (一) 专业素质

  本人学年专业素质成绩平均分

  学年专业素质分= ————————————× 85

  本班专业素质成绩最高分

  注:凡是学年正考不及格者,取消三评资格

  (二) 思想道德素质

  本人学年思想道德总分

  1. 学年思想道德分=—————————×7.5

  本班该项最高分

  2. 本项设基础分80分,按以下规定加减后即为个人总分。该项最低分为零分,不记负分。

  a. 思想表现分项

  ①无故不参加有明确要求的政治学习、会议及教育活动者,每次扣5分

  ②打骂斗欧者,扣10分。不听从管理者,扣15分。偷盗行为,每次扣20分。

  ③有损害集体国家利益者,视影响大小扣10—15分。

  ④参与损害国家利益、危害社会秩序等活动者,该项直接记0分。

  ⑤好人好事,经班测评小组认定,可酌情加1—5分。

  ⑥敢于检举揭发不良行为、违法违纪事件者,每人次加5分。

  ⑦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表现突出的,每人次加10—20分。

  ⑧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传播黄色制品者,扣30分。

  b. 考勤项目

  ①正常上课时间,缺勤一节课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早操、学院要求参加的会议、活动等缺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凡是辅导员老师抽查三次未到者,取消三评资格。

  ②自觉按时参加校、院、班开展的有益活动,每次加1分。取得名次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c. 宿舍建设项目

  ①晚上10:40以后在宿舍走道、宿舍内大声喧哗者扣2分。

  ②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者,扣5分。赌博者扣10分。

  ③私自调换宿舍者、未经批准留宿他人者,扣5分。

  ④不按时就寝者扣2分,夜不归宿者扣5分。

  ⑤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者,扣5分。

  ⑥宿舍内发生安全事故者,该宿舍每人扣10分。

  ⑦按照《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星级文明寝室评分细则及评选奖励办法》,评为五星级宿舍的,每人每学期加10分;评为四星级宿舍的,每人每学期加8分;评为三星级宿舍的,每人每学期加6分;评为不合格宿舍的,每人每学期扣5分。

  ⑧安装有微机的宿舍,晚上熄灯后仍使用者,每次扣2分。

  d. 其它

  ①凡受学院通报批评、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取消三评资格。

  ②凡是没有注册学生,取消三评资格。(拖欠学费)

  ③凡受学院、学校通报表扬的,分别加3分,5分。

  (三) 非专业文化素质、身心素质、能力素质项目

  个人得分

  1. 该项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5

  本班该项最高分

  2. 该项设基础分40分,按以下规定加、减后,即为本人得分。

  a. 非专业文化素质项

  ①非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该学年加10分,通过六级考试者,该学年加15分。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等级考试,按此标准加分。

  ②非计算机专业,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假5. 10. 15. 20分。

  ③通过其它国家级考试或获得相关资格的,按照具体等级情况加5—20分。

  ④参加校、院文艺类竞赛,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⑤参加省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0. 8. 6. 4分。

  ⑥参加国家级文艺竞赛,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20、15. 10. 8分。

  ⑦参加校、院组织的艺术团体,按时、积极参加活动的,每人每学期加3分。

  ⑧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荣誉者,分别加20、15. 8分。

  b. 身心素质项

  ①报名参加校、院组织的体育赛事,每人次加2分。按要求参加训练的,每人次加6分。无特殊原因而未参加比赛的,不加分。

  ②参加校运动会获得名次,按取得的分数的2倍加分。参加省运动、国家级运动会,按取得分数3倍、4倍加分。

  ③参加其它体育赛事,参照运动会奖励标准加分。

  ④军训活动中荣获先进个人的,每人次加5分。

  ⑤积极参加心理咨询活动的学生,每人每学期加2分。

  ⑥有辱骂他人、打击报复他人者,每人次扣5分。

  c. 能力素质项

  ①担任校和院、班(班委、团支书)以上学生干部,考试合格,完成本职工作分别加15. 10分。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另加5分。

  ②在院刊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加2分,校级刊物、网站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加5分。市级刊物以上发表文章的,加8--20分。

  ③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每人加5分。获得院、校、市、省级奖励,分别加5. 7. 9. 10分。

  ④积极组织健康向上,影响广泛、效果显著的各项活动。组织者每人次加2分。

  ⑤获得省、市、校、院级先进集体、团支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分别多加5. 4. 3. 2分。班级全体成员每人次加3分。

  ⑥在科研、学术、教学、管理等方面为学院献计献策,提出建议或发案并被采纳的,每人次奖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