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并充分挖掘学生的个性化思维和创意设计潜能,培养即懂艺术又懂技术的,具有宽广的国际化视野,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意能力,扎实的艺术设计与新媒体整合能力,熟练的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创作能力,能够在各事业单位,互联网企业以及数字出版机构等行业,在数字影像,人机交互设计,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设计,数字产品设计等艺术设计领域,从事策划、开发、设计、教育和管理工作 的,符合社会对数字媒体艺术需求的高级创作型,复合型创意人才。
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后 5 年左右能实现以下目标:
目标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具备人文素养与艺术修养,能够在科技与艺术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发挥积极作用。
目标2:具备跨媒介交流与初步国际化视野,掌握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和文献检索能力,能够获取国内外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领域的最新资讯与研究成果。
目标3:系统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的基础理论、技术方法与设计原则,具备综合运用图像、声音、动画、影像、交互等多种媒介进行数字创作的能力。
目标4:了解数字媒体与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掌握主流数字设计工具与平台,具备将新兴技术(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融入创作的基本能力与前瞻视野。
目标5:具有较强的项目实践能力、创意思维与协同合作意识,能够在数字媒体艺术及相关领域的设计、制作、策划、运营等岗位中独立完成任务,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字媒体艺术、交互设计、动画设计、影像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数字媒介表达能力、综合设计方法与跨学科创作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和具备在数字影像制作、动画交互媒体设计、虚拟现实应用与综合设计等领域进行艺术实践的基本技巧与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人文艺术素质、技术融合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能够胜任数字媒体艺术及相关领域的创作、设计、策划与研究工作。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知识要求:
1.工具性知识:
要求学生能够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的基本能力。
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相关的设计软件,熟练掌握文献查阅和检索技能。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要求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审美趣味和鉴赏力;掌握创造性思维的方法、技巧和一定的交际能力。
3.专业知识:
要求本专业学生学习艺术设计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较好的设计学、艺术理论知识认知与学习能力,系统掌握本专业数字媒体相关内容的设计理论和知识,了解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科前沿、应用背景和发展趋势,并学会运用相关知识解决数字媒体设计领域的复杂设计及社会实践等问题。
能力要求:
1.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终身自学能力、创新精神和就业竞争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和团队协作能力,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
2.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高雅的审美品位和较强的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3.应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综合的分析问题能力和应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实践能力、视觉应用表现能力。
4.学术创新能力:具备创新性思维、创新实践能力,能够提出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制定完整、缜密、有效的研究计划,并有计划执行能力。
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热爱本专业、遵守治学行为准则、有批判性思维、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具有诚信意识和团队精神。
2.文化素质:注重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对现代设计文明的理解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把握;关注中西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交流,及世界学术思潮的发展,关注世界设计学学术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专业素质:掌握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具备求实创新意识和严谨的科学素养;具有对设计需求和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敏锐洞察力,有良好的视觉表现能力、策划管理能力以及创业能力。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矩阵表
目标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培养目标5 |
知识要求1 | Ö | Ö | |||
知识要求2 | Ö | Ö | Ö | ||
知识要求3 | Ö | Ö | |||
能力要求1 | Ö | Ö | Ö | ||
能力要求2 | Ö | Ö | |||
能力要求3 | Ö | Ö | Ö | ||
能力要求4 | Ö | Ö | |||
素质要求1 | Ö | Ö | |||
素质要求2 | Ö | Ö | Ö | Ö | |
素质要求3 | Ö | Ö | Ö | Ö | Ö |
注: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用“Ö”表示。
三、学制与学位
1.实行弹性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3-8年内完成学业。
2.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毕业学分
毕业总学分为150学分,其中必修课90.5学分(公共基础平台课44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8学分,专业基础平台课38.5学分);选修课31.5学分(专业选修课23.5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4学分;“第二课堂”专项学分4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课程 | 合计 | 必修课 | 选修课 |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 第二课堂 | ||||||||||
公共 | 学科 | 专业 | 小计 | 专业 | 公共 | 小计 | 实习 | 毕业 | 小学期实践类课程 | 艺术设计考察 | 军事技能 | 小计 | 专项 | ||
学时 | 2516 | 864 | 128 | 880 | 1872 | 516 | 128 | 644 | 10周 | 18周 | 9周 | 4周 | |||
学分 | 150 | 44 | 8 | 38.5 | 90.5 | 23.5 | 8 | 31.5 | 5 | 6 | 9 | 2 | 2 | 24 | 4 |
占总学分 | 100 | 29(7) | 5(0) | 26(10) | 60 | 16 | 5 | 21 | 4 | 4 | 6 | 1 | 1 | 16 | 3 |
注:1.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堂实验(实训)、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和“第二课堂”,共占总学分的41%;
2.表中小计一栏中带( )的数字是指课堂实验(实训)教学学时或学分数。
六、主干学科
设计学、传播学
七、专业核心课程
设计概论(014100004)、数字媒体概论(014105002)、数字信息设计(014105005)、交互引擎基础(014105008)、数字娱乐设计(14105011)、互动媒体设计(14105012)、数字声音设计(014105013)、多模态交互设计(14105015)